(一)财产处理:
交付购房款的一方,收受方需返还;若房屋已交付给出卖人,出卖人有权收回。
(二)责任承担:
双方按过错程度担责。若因出卖人过错致合同无效,买受人可要求赔偿信赖利益损失,像购房款利息、房价上涨差价损失等;若买受人有过错,也需承担一定损失。
(三)争议解决:
双方若无法就赔偿达成一致,先协商、调解,不成则向法院起诉,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判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