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了解刑事拘留性质:要清楚它是在侦查中遇紧急情况,对嫌疑人采取的临时剥夺人身自由的强制手段。
(二)明确一般期限:正常情况下,刑事拘留期限是3日,还能延长1至4日。
(三)知晓特殊情况:流窜、多次、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时间可延至30日。
(四)关注检察院决定:检察院要在7日内决定是否批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规定,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