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存在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这三种情况,女方应退还彩礼,不用考虑男方过错。
(二)若双方已共同生活且不符合上述法定返还情形,遇到男方出轨、实施家暴等重大过错时,要保留好相关证据,如聊天记录、报警记录、医院诊断证明等。之后可先与男方协商彩礼退还问题,若协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诉,法院会基于公平原则,综合双方共同生活时间、彩礼使用情况等因素,判定女方少退或不退彩礼。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