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为恶意透支且金额9000多元,未达到五万元的入罪标准,不构成信用卡诈骗罪,不过银行会通过民事诉讼追讨欠款,建议及时与银行沟通协商还款方案,避免产生更多费用和不良信用记录。
(二)若属于使用伪造的信用卡、使用作废的信用卡、冒用他人信用卡进行诈骗,数额在五千元以上不满五万元的“数额较大”情形,初犯可作为从轻情节考量,可能会在法定刑幅度内从轻判处拘役或短期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此时应积极配合司法机关调查,主动退赃退赔争取从轻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前款所称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