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选择离婚途径:在一方不同意协议离婚时,及时选择诉讼离婚。
(二)提起诉讼准备: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准备好起诉状、结婚证、身份证及相关证据等材料。
(三)了解审理过程:法院受理后,会经历调解和判决两个阶段。
(四)知晓法定情形:需清楚判断感情破裂的法定情形,如重婚、与他人同居等。
(五)做好心理准备:认识到诉讼离婚周期可能较长,做好心理和时间上的规划。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二款、第三款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