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涉及此类走私普通物品案件,个人犯罪应认识到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还有偷逃应缴税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的处罚,要积极配合调查,主动交代犯罪事实争取自首认定。
(二)单位犯罪时,单位要积极缴纳罚金,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应如实供述,争取从轻处罚。
(三)无论个人还是单位,若有立功表现、主动退赃退赔,或者属于从犯,都应及时向司法机关说明情况,以此来争取从轻或减轻量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五十三条规定,走私本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第一百五十二条、第三百四十七条规定以外的货物、物品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偷逃应缴税额较大或者一年内曾因走私被给予二次行政处罚后又走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偷逃应缴税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