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对方不同意离婚,可依据法律规定通过诉讼离婚解决。要提前准备好民事起诉状、结婚证、身份证等证明材料,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二)法院受理案件后会先进行调解,此时要做好应对调解的准备。若自己想离婚,需在调解中表明坚决态度。
(三)收集能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很关键,比如存在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等法定情形的证据。
(四)若第一次法院未判决离婚,不要灰心,可在判决生效六个月后再次起诉,二次起诉获得离婚判决的可能性较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