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确实完全不知情帮他人洗钱1300万不构成洗钱罪,但实践中是否“不知情”由司法机关根据证据判定,若被认定为应当知道或推定明知则构成洗钱罪,且数额1300万属情节严重。
法律解析:
洗钱罪在主观方面要求行为人必须是故意,也就是明知是特定七类上游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还实施掩饰、隐瞒其来源和性质的行为。所以若确实完全不知情帮他人洗钱1300万,不符合洗钱罪的主观构成要件,不构成此罪。然而在实际情况中,是否“不知情”并非由当事人自己说了算,要由司法机关依据相关证据来判定。如果被认定为应当知道或推定明知,那就会构成洗钱罪,洗钱数额达到1300万属于情节严重的情形,会被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若涉及此类情况,应及时向司法机关说明情况,配合调查,提供能证明自己不知情的证据。若您遇到类似复杂的法律问题,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取准确的法律建议和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