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明确财产性质,区分夫妻共同财产和个人财产,个人财产归各自所有。
(二)对于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先自行协商处理。
(三)若双方无法达成协议,可向法院起诉,法院会根据财产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四)若过错方有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重大过错,无过错方可以请求损害赔偿,包括物质和精神两方面。
(五)在财产分割时,无过错方可能会被法院适当多分财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