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遇到此类案件,司法机关量刑时要全面审查证据,确定是否存在入户抢劫、抢劫银行等加重情节以及自首、立功、从犯等从轻、减轻情节。
(二)犯罪嫌疑人或其家属可积极收集能证明存在从轻、减轻情节的证据,如自首的相关记录、立功的证明材料等,在庭审中向法院提交。
(三)受害者可通过法律途径要求犯罪嫌疑人进行民事赔偿,弥补自身财产损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入户抢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
(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七)持枪抢劫的;
(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