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司人员若面临挪用资金17万的情况,应及时将挪用资金退还,在提起公诉前退还可从轻或减轻处罚,犯罪较轻的还能减轻或免除处罚。
(二)若因挪用资金被起诉,要积极配合司法机关调查,如实供述自己的行为,争取从宽处理。
(三)公司方面应加强资金管理,建立健全财务监督制度,防止类似情况再次发生。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第一款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在提起公诉前将挪用的资金退还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