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确定房产性质
先明确房产是婚前个人财产,还是婚姻存续期间购买。若为婚后购买,需看离婚时是否对该房产进行分割。
(二)根据情况准备材料
若房产在婚姻存续期间购买且离婚协议明确了产权分配,要准备好离婚协议;若房产是婚前个人财产或婚后购买但未涉及分割,可不准备离婚协议。同时,准备好申请书、身份证明、不动产权属来源证明材料等通用材料。
(三)提前咨询
建议提前咨询当地不动产登记中心,了解具体办理房本所需的材料及要求,按要求准备。
法律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六条规定,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
(三)相关的不动产权属来源证明材料、登记原因证明文件、不动产权属证书;
(四)不动产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材料;
(五)与他人利害关系的说明材料;
(六)法律、行政法规以及本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在办公场所和门户网站公开申请登记所需材料目录和示范文本等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