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在起诉变更抚养权案件里,遇到被告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原告可在庭审中充分阐述事实和理由,积极提供证据,配合法院推进缺席判决流程。
(二)原告若有正当理由不能出庭,像不可抗力因素致无法到庭,应及时向法院提交书面申请,说明延期审理的理由并附上相关证明。
(三)被告有正当理由不能到庭,需提前准备好证明材料,正式向法院申请延期审理,等待法院决定。
(四)为让法院作出公正判决,双方都要尽力收集能证明变更抚养权法定情形的证据,如对方患严重疾病或伤残无力抚养的医疗证明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延期开庭审理:
(一)必须到庭的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有正当理由没有到庭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