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一百万的行为人,如果有能力,应积极退赃退赔,这在量刑时会作为从轻情节考虑。
(二)若存在自首情节,应主动向司法机关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争取从轻处罚。
(三)若有立功表现,如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提供重要线索等,应及时向司法机关报告,这也能在量刑时起到积极作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规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有前两款行为,在提起公诉前积极退赃退赔,减少损害结果发生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