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于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并登记在自己名下,婚后共同还贷的房子,离婚时先尝试与对方协商处置方式。若协商不成,要明确房子归自己,未还完的贷款是自己的个人债务,但需对另一方就婚后共同还贷及对应增值部分进行补偿。
(二)对于夫妻婚后购买的房子,属于共同财产,先和对方协商。可以一方拿房继续还贷并补偿对方,也能把房子卖掉,还清贷款后分割剩余款项。若协商无果,等待法院根据双方经济状况、对房屋贡献等实际情况判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