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要争取抚养权,两周岁以下子女,若自身无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等法定不宜抚养情形,可积极主张抚养权。
(二)对于两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应尽量展现自身良好的抚养能力和条件,如提供稳定的经济状况、良好的居住环境、较高的教育背景,保持与子女的良好相处。即便有出轨情况,也要证明能为子女提供良好成长环境。
(三)孩子八周岁以上,要注重与孩子的沟通交流,让孩子表达真实意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第三款规定,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