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于公司方面,应及时收集该股东利用职务便利侵占财物的证据,如财务账目、交易记录等,为后续的法律行动做准备。
(二)可以先尝试与该股东沟通,要求其退还侵占的财物,达成赔偿协议。若沟通无果,可向公安机关报案,启动刑事诉讼程序。
(三)在司法程序中,若股东有退赔、取得谅解、自首等情节,公司可向司法机关反映,争取对其从轻处罚;若情节恶劣,也应如实陈述,让其受到应有的惩处。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