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为夫妻共同债务,债权人可直接按法定程序申请执行夫妻共有房产。
(二)若为一方个人债务,法院虽能强制执行共有房产,但要保障另一方合法权益,可采取以下方式:
1.法院先对房产进行查封,确认房屋产权和份额。
2.若能分割,仅执行债务人份额;若难以分割,则整体拍卖,分割拍卖款,用债务人部分清偿债务,同时保留另一方财产份额。
3.执行中要保障共有人优先购买权等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十二条规定,对被执行人与其他人共有的财产,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并及时通知共有人。共有人协议分割共有财产,并经债权人认可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有效。查封、扣押、冻结的效力及于协议分割后被执行人享有份额内的财产;对其他共有人享有份额内的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予以解除。共有人提起析产诉讼或者申请执行人代位提起析产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准许。诉讼期间中止对该财产的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