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积极应诉:避免缺席判决,防止自身权益受损。收到起诉状副本后,认真阅读原告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二)收集证据:搜集借条签订时的聊天记录、转账记录、证人证言等,证明借条存在借款未实际交付、受胁迫签订等问题。
(三)撰写答辩状:依据收集的证据和事实,针对原告的诉求和理由进行反驳,清晰阐述自身观点和依据。
(四)按时庭审:庭审时遵守纪律,如实陈述事实。若对法律程序不熟悉,可聘请律师代理诉讼维护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六条,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