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父母有权自主处分财产,不给女儿分家产合法;女儿赡养父母是法定义务,不因未分家产免除。有异议可协商,不合理要求可拒绝,纠纷可调解或诉讼解决。
法律解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财产所有人对自己的财产有处分权,父母可以自主决定家产分配,不给女儿分家产不违反法律。同时,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该义务是法定的,不会因为未分得家产而消除。若女儿因未分到家产对赡养有异议,首先可与父母友好沟通协商。若父母要求超出合理范围,女儿有权拒绝。产生纠纷后,可先请求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若调解不成则可通过诉讼解决,法院会综合多方面因素确定合理赡养方式和费用标准。如果大家在赡养或财产分配方面遇到法律难题,欢迎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