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诉时要明确被告,原告得是和案件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同时要有具体的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并且案件要属于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以及受诉法院的管辖。
(二)留意第一次判决不准离婚或调解和好后,若无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六个月内再次起诉,法院不会受理,而被告起诉离婚不受此限制。
(三)第二次起诉需提交原判决书等能证明是第二次起诉的材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六条规定,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第一百二十七条规定,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