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想尽快完成起诉离婚,可先评估自身情况是否符合适用简易程序的条件,符合则向法院申请适用简易程序,以在三个月内完成处理。
(二)第一次起诉离婚时,若对方不同意且无法定判离情形,可在等待判决生效的六个月期间收集能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新证据,为第二次起诉做准备。
(三)若涉及公告送达、鉴定等情况,要提前做好时间规划,预留足够时间应对处理时间延长的情况。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二条规定,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第一百六十四条规定,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