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若情况紧急,法院会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并马上执行,避免财产继续流失。
(二)收集对方转移财产的证据,像银行转账记录、交易合同等,以此证明对方恶意转移财产,在后续诉讼里可要求对方少分或不分财产。
(三)若在诉讼过程中发现对方转移财产,要及时向法院反映,由法院审查和处理该转移行为。
(四)若在判决后发现对方转移财产,可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撤销对方的转移行为,追回被转移的财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四条规定,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