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女方妊娠期间提出离婚,若男方有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重大过错,女方作为无过错方可请求物质和精神损害赔偿。女方可收集男方过错相关证据,如家暴的报警记录、医院诊断证明等,通过诉讼主张赔偿。
(二)女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对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离婚时可向男方请求补偿,需保留好承担较多义务的相关证据,如家务劳动记录、支付家庭费用的凭证等。
(三)鉴于女方妊娠特殊情况,财产分割时法院会照顾女方,女方可在诉讼中向法院说明自身情况,争取适当多分财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八条规定,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