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已签订事故责任认定但有异议,要在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证明送达之日起三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复核申请。
(二)复核申请里要写清楚复核请求、理由以及主要证据。
(三)注意不能逾期提交复核申请,否则不予受理,还会收到书面通知。
(四)同一事故只能复核一次。
(五)在民事赔偿诉讼时,若有相反证据能推翻事故责任认定,可向法院提出,法院经审查可不采信认定书。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七十一条规定,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或者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证明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当事人逾期提交复核申请的,不予受理,并书面通知申请人。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同一事故的复核以一次为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