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赠与行为完成且财产权利已转移,通常不可随意撤销。但出现严重侵害赠与人或其近亲属合法权益、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却不履行、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等法定情况,赠与人能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之内行使撤销权。
(二)若赠与财产还未转移,像房产没过户、动产没交付,除经过公证或具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外,夫妻可反悔并撤销赠与。
(三)若赠与时存在受欺诈、胁迫等情况,可通过诉讼撤销赠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条规定,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