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有约定的情况:按照租赁合同中明确约定的违约金数额或计算方式执行。若觉得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或低于造成的损失,当事人可向法院或仲裁机构请求适当减少或增加。判断是否过分高于,通常以违约造成的损失30%为参考。
(二)无约定的情况:违约方要赔偿守约方因违约遭受的损失,涵盖直接损失和可得利益损失。直接损失例如空置期租金损失,可得利益损失需依据实际情况合理确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