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一旦发生撞车逃逸,若想避免承担全部责任,应积极收集对方存在过错的证据,比如保留对方闯红灯、超速行驶的监控录像等,若能证实对方过错与事故发生存在因果关系,就可能减轻自身责任。
(二)倘若事故属于交通意外,各方均无过错,虽逃逸方通常要承担不利后果,但也可通过提供相关证据证明事故性质,减少不必要责任。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一条
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承担全部责任:
(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逃逸的;
(二)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
为逃避法律责任追究,当事人弃车逃逸以及潜逃藏匿的,如有证据证明其他当事人也有过错,可以适当减轻责任,但同时有证据证明逃逸当事人有第一款第二项情形的,不予减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