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判定女方出轨同居标准:
1.存在持续、稳定共同居住事实,偶尔一起不算,连续共同居住两三个月以上可作参考。
2.有证据表明双方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例如周围邻居认定他们是夫妻、对外称夫妻。
(二)证明出轨同居的证据:
1.书证,比如出轨方和第三者的书信、聊天记录。
2.物证,像出轨方和第三者的亲密照片、视频。
3.视听资料。
4.证人证言,例如邻居、小区保安的证言。
(三)若认定女方出轨同居,无过错方离婚时可请求损害赔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