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债权人要牢记债务追讨的一般诉讼时效是三年,从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受损以及义务人时开始算,在这个时间范围内积极追讨债务。
(二)若在诉讼时效内,可通过向债务人提出履行请求、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让债务人同意履行义务等方式主张权利,使诉讼时效中断并重新计算。
(三)要注意权利受损超过二十年,法院通常不予保护,若有特殊情况,需及时申请延长时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