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人身损害赔偿:
1.保留好医疗机构出具的医疗费凭证,以此确定赔偿金额。
2.准备好能证明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的材料,如单位的误工证明、工资流水等,来确定误工费。
3.提供护理人员收入、护理人数和护理期限等相关证据,确定护理费。
4.进行伤残鉴定确定伤残等级,按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计算残疾赔偿金。
5.若造成死亡,按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计算二十年的死亡赔偿金。
(二)财产损失赔偿:
1.对于修复费用、折价赔偿费用,可根据实际价值或评估机构评估来确定。
2.若车辆灭失或无法修复,保留好相关证据,要求赔偿购买与被损坏车辆价值相当的车辆重置费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