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借条债权纠纷诉讼时效一般为三年,从权利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受损及义务人时起算。
(二)约定还款时间的借条,诉讼时效从还款期限届满日起算;未约定还款时间,出借人给合理准备时间后,从借款人拒绝还款时起算。
(三)诉讼时效可因权利人提出履行请求、义务人同意履行、权利人起诉或仲裁等情形中断,中断后重新计算。
(四)超过诉讼时效债权人仍能起诉,若对方不提出时效抗辩,法院不主动适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九十五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诉讼时效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一)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
(二)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
(三)权利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
(四)与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具有同等效力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