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收到事故认定书若不服,需在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交书面复核申请,且申请中应写清楚复核请求、理由和主要证据。
(二)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受理复核申请后,三十日内会作出复核结论。
(三)若复核结果未达预期,后续在事故民事诉讼中,可向法院提出对事故认定书的异议,法院将结合全案证据重新认定事故责任。
(四)要及时收集和保存支持自己观点的证据,让主张更有说服力。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七十一条,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或者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证明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当事人逾期提交复核申请的,不予受理,并书面通知申请人。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同一事故的复核以一次为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