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明确法定继承前提。当不存在遗嘱时,继承遗产就按法定继承来办。
(二)了解继承顺序。第一顺序是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是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先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时才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三)清楚遗产分配原则。同一顺序一般均等分配;对生活困难又缺劳动能力的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主要扶养义务或共同生活的可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条件却不尽扶养义务的,不分或少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