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及时申报债权。在法院规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员工向管理人说明债权数额和有无财产担保,同时提交相关证据。不过工资债权不用申报,由管理人调查后列出清单并公示。
(二)关注破产财产分配。员工工资处于优先受偿范围,破产财产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接着支付职工工资、医疗等费用、应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保险费用以及法定补偿金。若破产财产不够支付全部工资债权,就按比例清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