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患者在知晓自己身体因医疗行为受损且明确具体侵权人后,应在三年内提起诉讼,避免错过诉讼时效。
(二)若权利受损已超二十年,可向法院说明特殊情况并申请延长保护期限。
(三)在诉讼时效最后六个月内遇到不可抗力等障碍,注意保存相关证据,待障碍消除后还有六个月时间行使请求权。
(四)权利人通过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等方式可使诉讼时效中断,要保留提出请求的证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