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交通事故三期鉴定费用一般先由申请人垫付,最终承担者依不同情况确定,协商时可约定,诉讼时通常败诉方承担,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由法院决定,能证明因果关系侵权人也可能承担。
法律解析:
交通事故三期鉴定费用承担要视具体情况。自行协商时,双方可自由约定费用承担主体和比例,体现当事人意思自治。通过诉讼解决时,鉴定费用属诉讼费用。依据法律规定,一般败诉方承担诉讼费用,这是为了让有过错的一方承担相应责任。若部分胜诉、部分败诉,法院会根据案件实际情况,综合考量各方面因素,确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费用数额。若能证明侵权行为与损害结果有因果关系,侵权人作为过错方,鉴定费用由其承担也合理。不同案件情况不同,费用承担也有差异。若遇到此类问题,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明确具体费用承担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