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确定赔偿项目。明确包括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赔偿金、医疗费、误工费等合理费用。
(二)计算各项赔偿金额。丧葬费按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标准,未成年人算至十八周岁,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算二十年等;死亡赔偿金按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二十年计算,六十周岁以上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按五年计算。
(三)结合实际确定具体金额。考虑案件实际情况,如医疗费、误工费等合理费用的实际支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