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了解当地标准:明确当地针对征地树木补偿制定的具体法律规定,知晓补偿考虑的因素,像树木种类、规格、数量等情况。
(二)明确果树补偿:果树不同生长阶段补偿有差异,尤其盛果期补偿较高,在计算补偿时留意果树所处阶段。
(三)明确非果树补偿:非果树类按胸径大小等定价,在计算时准确测量胸径等数据。
(四)评估树木价值:与征收方共同委托有资质的评估机构评估树木价值,按评估结果获取补偿。
(五)处理补偿异议:若对补偿标准有异议,先和征收方协商,协商不成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第二款规定,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归其所有权人所有。被征收土地上有树木的,树木所有权人应获得相应补偿,对于补偿标准等事宜产生纠纷,可依法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