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由夫妻共同偿还,协商不成由法院判决;老公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所需且无法证明用于共同生活等的债务,为其个人债务,离婚时配偶无清偿义务。
法律解析:
民法典规定,为夫妻共同生活、生产经营或基于双方共同意思表示所负债务是共同债务,离婚时要共同偿还。当共同财产无法还清或财产各自所有时,先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法院判决。然而,如果老公以个人名义负债且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同时债权人不能证明债务用于共同生活、经营或基于共同意思表示,那么该债务通常属于其个人债务,离婚时配偶无需帮忙偿还。现实生活中,债务情况往往复杂,若您在处理离婚债务问题时有疑问,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便准确了解自身权益和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