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因买卖公民个人信息被调查,第一时间停止相关违法行为,主动配合执法部门调查,如实供述自己的行为,争取从轻处理。
(二)积极退缴违法所得,以表明悔罪态度。
(三)若有立功表现,如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提供重要线索等,可在量刑时获得从宽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规定,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将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者提供给他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窃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单位犯前三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各该款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