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男方有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重大过错,女方可请求损害赔偿。女方要注意收集相关证据,如报警记录、医院诊断证明、聊天记录等,以证明男方的过错行为。
(二)若不存在法定过错正常离婚,女方可在财产分割时,向法院主张按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进行判决。女方可提前准备好家庭财产清单等相关材料。
(三)若女方生活困难,可与男方协商,要求有负担能力的男方给予适当帮助,若协商不成,可请求法院判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第一千零九十条规定,离婚时,如果一方生活困难,有负担能力的另一方应当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