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遇到一方恶意串通捏造债务,受侵害方在诉讼中可主张债务不成立并举证;执行阶段可提执行异议之诉;生效裁判确认虚假债务可申请再审,还能要求赔偿损失。
法律解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规定,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无效。在诉讼中,受侵害方有权利也有义务向法院提出该债务不成立的主张,并提供证据证明对方恶意串通和债务虚假。法院查实后会对相关人员依法处理。当债务进入执行阶段,受侵害方通过执行异议之诉可阻止虚假债务的执行。若虚假债务已被生效裁判确认,申请再审是纠正错误的有效途径。并且,受侵害方有权就遭受的损失要求恶意串通方进行赔偿。如果您在生活中遇到类似恶意串通捏造债务的情况,欢迎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