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当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时,老公有偿还义务。比如债务是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所负,或者一方事后追认的,还有一方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这些都应由夫妻共同偿还,老公需承担还款责任。
(二)若妻子所欠外债是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通常老公无偿还义务。不过要是债权人能证明这笔债务用于了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是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那老公就有义务偿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