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途径
向作出生效裁判法院的同级人民检察院申请检察建议或抗诉。
(二)准备材料
包括原审判决书、裁定书、再审申请书、驳回再审申请的法律文书以及能证明自身主张的证据等,然后提交申请。
(三)后续流程
检察院对申请审查,若符合法定情形,会依法提出检察建议或抗诉,从而启动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理案件。
(四)注意事项
向检察院申请检察建议或抗诉只能一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检察建议或者抗诉:
(一)人民法院驳回再审申请的;
(二)人民法院逾期未对再审申请作出裁定的;
(三)再审判决、裁定有明显错误的。人民检察院对当事人的申请应当在三个月内进行审查,作出提出或者不予提出检察建议或者抗诉的决定。当事人不得再次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检察建议或者抗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