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过错方争取抚养权需证明自身抚养能力和条件良好,如稳定的收入、适宜的居住环境等,以表明能为子女提供良好的生活和成长条件。
(二)重视与子女的感情培养,多陪伴子女,让子女愿意与其共同生活,法院在判决时会考虑子女意愿。
(三)若过错属于偶尔小过错,可向法院说明该过错不影响对子女的抚养和成长。
(四)若存在严重过错行为,应积极改正,向法院展示自己的改变和对子女健康成长的重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