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破产时债权解决需遵循系列步骤。债权人要在法院规定的申报期限内向管理人申报债权,申报时书面说明债权数额和有无财产担保,并提供证据。未到期债权在破产申请受理时视为到期,附利息债权从受理时停止计息。
管理人收到申报材料后登记造册、审查债权并编制债权表,提交第一次债权人会议核查。若债务人和债权人对债权表无异议,由法院裁定确认;有异议则可向法院诉讼。
破产财产分配按法定顺序进行,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接着是职工工资等、社会保险费用和税款,最后是普通破产债权。若财产不足清偿同一顺序债权,按比例分配。
为保障债权人权益,债权人应及时准确申报债权,关注债权审查和核查情况。管理人要严格审查,确保债权表准确。法院在处理异议时应公正裁决,保障各方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