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收到起诉材料后,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答辩状,明确对离婚、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的态度。
(二)不想离婚,在答辩中详细阐述夫妻感情未破裂的理由并积极举证,庭审上也要表达不愿离婚的想法。
(三)同意离婚就要关注财产和子女抚养问题。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同时考虑实际情况。子女抚养权按照最有利于孩子的原则判,要提供自身抚养优势的证据。
(四)可以和对方沟通协商,争取达成一致;也可委托律师代理,维护自身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第三款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