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女方可积极收集自身抚养孩子的优势证据,如稳定住所、健康状况等,争取抚养权。
(二)子女已满两周岁,父母应各自准备能证明自己经济能力、生活环境、陪伴时间等方面更适合抚养孩子的证据。
(三)子女已满八周岁,要尊重子女意愿,可引导子女表达真实想法,并留存相关证据。
(四)双方先自行友好协商抚养权归属,若协商不成再向法院起诉,由法院依法判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第三款规定,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