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离婚协议已在民政部门办理离婚登记备案,想推翻协议需证明订立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比如收集对方欺骗隐瞒财产真实情况,或威胁自己签署协议等证据,然后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撤销财产分割协议。
(二)如果离婚协议还未生效,即还未办理离婚登记,可直接反悔,协议自然不产生法律效力。
(三)要是协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或损害国家、集体、他人合法权益,保留好相关证据,依法向法院申请判定该部分条款无效以推翻协议。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条规定,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